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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学院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9-1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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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国家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促进学院提升教学质量,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西安外国语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推免工作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班子成员、相关专业教师、本科教学秘书、毕业班辅导员组成。

组长:张世胜(欧洲学院院长)、郭富庭(欧洲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纪检组长:纪彩玲(欧洲学院党委副书记)

成员:朱强(欧洲学院教学副院长)、张红婕(欧洲学院科研副院长)、李莉(德语系主任)、陈晨(法语系主任)、曹韦(西班牙语系主任)、王孟冬(意大利语系主任)、徐辉(葡萄牙语系主任)、骆昉(波兰语教研室主任)、周新雨(罗马尼亚语教研室主任)、谢芷雨(希腊语教研室主任)、石泉(匈牙利语研室主任)、马丽(本科教学秘书)、杨子江(2025届本科生辅导员)。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G108(欧洲学院教学副院长办公室)。

2.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荐免试学生的遴选工作,负责修订、完善《欧洲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和《欧洲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学生填报志愿。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 9月6日召开推免工作部署会议,形成各专业的拟推免名额。

2. 9月7日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9月8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生资质,形成名单,汇总审核材料。

4. 9月9日上午向教务处报送我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名额分配方案,待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再按要求公示。

5. 9月10日,按照公示的推免细则形成拟推荐学生名单,下午17:00前提交教务处审核。

6. 9月11-20日,推荐学生名单公示,9月20日下午17:00前报送最终推荐名单。

7. 9月21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填报数据库并上传。

8. 预计9月22日后起指导学生报名。

三、工作要求

1. 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安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

2. 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实行择优推荐,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推免过程要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3. 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做好对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具体的指导工作,包括动员和答疑,协助学生及时与拟申报的单位联系,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等。

 

 

欧洲学院

2024年9月9日

附件1

 



附件2